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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和说法】分居22.5个月,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实锤?

时间:2019-12-09 浏览次数:1779 来源:

诉讼离婚的法定理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我国实行婚姻自由制度,结婚离婚自由,他人无权干涉。如果男女双方均同意离婚,则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这是协议离婚;如果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准予离婚,这就是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的法定理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婚姻法》第32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对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做出了具体规定。

《婚姻法》第32条第3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有上述情形之一,经法院主持调解,仍坚持要求离婚的,可以认定双方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因此根据法律规定,李国庆诉讼时声称与俞渝分居长达22.5个月,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实则并未达到认定的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两年(原《意见》规定为三年,与现行婚姻法冲突),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怎么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据李国庆说,他这次庭审提交的证据是感情破裂,感情破裂了五次,他受到五次伤害。从李国庆的话中,可以看出他对这次法院能准予其离婚势在必得,因为他认为已经提供了足够的证据证明他与俞渝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那么,如何收集证据呢?

想要通过诉讼离婚的一方,应根据法律规定,通过合法手段,有针对性地收集证据。证据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如微信聊天记录、短信、电子邮件、照片、视频、录音录像、书面文件等。实践中,还需结合具体情况,根据前述法律规定的情形,提供相应的证据。

在信息飞速传递的时代,我们看到了众多较为负面的类似事例,曾经的海誓山盟,如今的一地鸡毛,确令人唏嘘不已,而我们对待婚姻是否能通过这些事例得到一些启迪与警示?

                    王莉律师   涂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