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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和说法】夫妻债务:丈夫开车撞人,妻子要赔吗?

时间:2020-04-21 浏览次数:1346 来源:美和家事公众号

法院判决张伞犯交通肇事罪判决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赔偿被害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08万元。

此事发生后,这对年轻人负债累累,被迫向生活低头,婚姻也走到了尽头。在离婚诉讼中,女方李思主张在交通事故中对死伤者所负的债务为男方张伞的个人债务,而男方张伞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我们首先了解一下,法律关于夫妻债务是如何规定的。《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也就是说,在通常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发生的债务有夫妻双方共同举债的合意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需,故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这并不排除夫妻一方对外举债既不夫妻合意也未用于共同生活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夫妻一方的举债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的主要区别是:此债务是否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而负的债务?如果负担债务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则为夫妻共同债务;反之,如果不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则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

对于前面案例,法院经审理认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认定为共同债务,否认的一方应承担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的证明责任。

货车系双方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李思未举证证明双方无购车合意,也未证明男方张伞未将此车运营收益用于家庭开支,男方张伞交通肇事犯罪行为所产生的赔偿之债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故判决108万元债务由男女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对于法院的判决,我们可以进一步剖析。对于犯罪而言,有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之分,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犯罪,所产生的侵权之债赔偿款不同于故意犯罪所产生的赔偿款

该过失犯罪行为往往包含“为家庭”的动机,后果客观上也是为了家庭生活,发生交通事故所产生的债务,也是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致,因此交通事故赔偿款符合用于家庭“夫妻共同生活”的实质要件,应属夫妻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