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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和说法】宣扬“女性不是用来生儿育女的”,就是反人类吗?

时间:2020-06-11 浏览次数:1828 来源:美和家事公众号

事情起源于某网友在杨丽萍视频下的评论,点赞上万上了热搜。

一石激起千层浪

这条评论引起广泛讨论,有著名演员陈数等表示女性不是生育的工具。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发文称,鼓噪“女人不是用来生儿育女”的观点,是反人类的行为。

是否反人类,有知识有文化不无知的人民群众自会有正确的判断。这里是法律公众号,我们解决的是普法问题,而不是无知问题。

在美和家事律师看来,北师大这位教授需要提升一下法律修养,以配得上自己在北师大这所号称前身是京师大学堂师范馆的著名高等学府里的那张办公桌。

妇女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权利,是法律赋予法律关系主体作为或不作为的许可、认定及保障。

权利不是义务,不是非做不可,不是不做就违法,权利主体可以自由选择作为或者不作为。

生育是权利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的很明确,生育是女性的权利,不是女性的义务。宣扬“女性不是用来生儿育女的”观点,何错之有?

不但无错,反而是合理、合法、宣扬法律的正能量行为!北师大某教授,你出来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通过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是在反人类吗?

注意了,《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妇女文化教育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人身和财产权益以及婚姻家庭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也就是说,违反妇女意志,干涉妇女生育自由,强迫妇女生育的,就是违法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

尊重女性就是尊重你的母亲、你的妻子、你的姐妹。

你的母亲不是“用来”生育你的,你的妻子不是“用来”生育你的孩子的,你的姐妹也不是“用来”生育别人的孩子的。

如果不懂法,地球上有再多的人类也是仿佛茹毛饮血的混乱社会,让人人都学点法,让世界更和谐!